芜湖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成立于1985年7月,编制15人,副县级事业单位,名称为芜湖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隶属芜湖市建委直接领导。1991年经市建委批准更名为芜湖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1992年经市编委批准编制增加到35人。目前现有在编人员31人,其中高级职称6人,中级职称19人,初级职称6人,人员结构符合建设部对质监机构规定的要求。下设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一科、二科,市政构件质量监督科、工程备案科、总工室、办公室、检测中心。主要工作职责是受政府委托,对全市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监督的重点是建设工程的地基基础及主体结构的质量和安全。范围涉及建筑工程、建筑构配件、预拌砼、市政工程、桩基及工程检测、电梯、幕墙、建筑装饰、通风空调、建筑节能等方面;在全站人员的长期不懈地努力下,我市建设工程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得到保证,工程质量不断提高。年度工程质量合格率从建站初期的47.4%提高到现在的100%,优良率从零提高到2005年度的32.2%,截止2005年底,我市共有30余项工程获省优质工程“黄山杯”奖称号;20余项工程获省用户满意工程奖;10项工程获省科技示范工程;2002年和2004年连续2次获建设部表彰,被授予全国建设工程先进质量监督站称号,为推动我市建设工程质量的提高做出了积极贡献。
工作职责
一、受市建委委托,负责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工程检测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国家及省市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工程技术标准,管理和指导本地区的工程质量监督和工程检测业务工作,开展相应的技术培训。
三、 组织开展本地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查,掌握本地区工程质量状况,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工程质量管理经验。
四、按照国家及省市制定的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对受监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及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并受市建委委托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六、对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信誉进行管理。
七、按照市建委的委托,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和核实提出处罚建议,或按委托权限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八、按照市建委的委托组织开展本市工程质量问题的技术鉴定,参与本市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九、受市建筑业协会委托,参与市优良工程优质工程的申报评选初审工作。
十、对市辖三县质量监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十一、完成市建委布置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