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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安徽省建设厅 | 作者: | 时间:2007-8-2 17:09:05 | 浏览: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提高工作效率,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档案预验收工作。规划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规划验收,单独组织规划验收的,应按《办法》规定,在收到建设单位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20日内出具书面竣工验收意见,否则视为验收合格。

    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施工图审查单位要在深入学习《办法》的基础上,加快建立健全以质量责任制为核心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使各项质量责任得到落实,切实提高自身质量管理水平。
    建设工程质量关系到国计民生,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要深刻领会《办法》的精神实质,切实负起责任,把搞好质量工作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把提高工程质量水平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把提高质量管理水平作为节约资源、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重要体现,增强做好工程质量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全面有效履行监管职责,切实抓好“建设之本”,推进安徽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安徽省建设厅

 二〇〇七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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