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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建委关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部署,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推动建设事业健康发展,我站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认真组织学习,抓好深化认识。 组织全站职工认真学习胡锦涛、温家宝等中央领导同志讲话精神,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建设部《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文件,使全体职工充分认识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准确把握治理专项工作的总体目标、指导原则、工作内容和要求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自律机制。 1、加强对行政执法权的监督 建立行政执法依据和程序公开制度,大力推进行政执法权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形成有效监督和制约机制。在日常质量监督工作中,公开执法依据的具体内容,如《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条款和《工程质量监督导则》等的相关内容,公开办事程序,如质量监督手续、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办理的程序、必须提供的要件、服务时限等内容,对不符合规定的采取一次性告知制,并通过芜湖建设网进行网上公告(网上公告将于今年9月运行)。对于到工地现场进行质量监督检查的行政执法事项,我站规定必须2人以上同时到场,形成一个内部互相监督和制约的机制。 2、健全内控机制 加强对建设行政执法人员和现场检测人员的监管,主要内容为是否按法定权限和程序从事建设行政执法工作和检测工作,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加以纠正,并通过进一步完善各项内控管理制度,建立遏制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管理,推进诚信建设。 我站将结合整顿规范建筑市场工作,对一些容易出现商业贿赂的部位进行重点治理,主要有施工单位的转包、挂靠行为,建设单位的肢解分包行为,设计单位出卖图鉴,或在落实建筑节能中出具阴阳图纸的行为,禁止和生产单位有偿推销材料等不良行为。对情节恶劣予以记载不良记录,并及时向市建委和有关部门通报情况,推动建设系统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〇〇六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