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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办 [ 2007] 14号
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市经委、建委《关于发展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若干意见》,加强对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切实提高预拌混凝土质量,使预拌混凝土在工程建设中发挥有效作用,根据我市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管理现状,我站制定了《关于提高我市预拌混凝土质量的若干措施》作为近一时期以来我市预拌混凝土质量的指导性意见,请你们在生产过程中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告知我站。
附:《关于提高我市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的若干措施》
芜湖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〇〇七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