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质量关系到城市建设的健康发展。为了贯彻执行《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市政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推动市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在我市的进一步贯彻落实,提高我市市政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水平,消除质量通病,确保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进一步提高我市市政工程质量,结合我市工程质量的实际,特提出以下措施,请遵照执行。凡措施未涉及的内容应严格按国家规范及标准执行。 一、规范市场行为,强化验收程序 1、无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得开工建设。 2、无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不得承接建设工程业务。进驻现场的施工项目机构主要组成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和投标书人员一致。 3、监理单位项目机构的监理人员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总监及主要监理人员应与投标书一致,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只宜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4、严格工序报验程序。施工单位必须在自检合格并填写工序评定表、隐蔽验收记录,经监理人员复检签字认可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工序验收资料未经监理人员签字的,该工序视为未验收,严禁进入下道工序。监理人员必须切实履行监理职责,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规范进行验收。 5、规范材料报验制度。所有进场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施工设备必须向监理报验,并出具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经监理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在工程上。 5、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写竣工验收申请,由监理单位组织预验收,并填写初验意见单,同时施工单位将竣工资料报送监理单位审核,再送我站复审。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前7日,填写竣工验收通知单报送我站,我站根据竣工资料及初验,决定该工程是否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并于竣工验收前3日内告知建设单位,具备验收条件的方可组织竣工验收。 6、箱涵、桥梁工程基槽(坑)、灌注桩验收时,应填写验收记录,分别由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建设单位签字认可并加盖单位公章才有效。 二、认真执行国家强制标准、重点控制关键工序。 (一)、道路工程的质量控制要点 1、路基填土必须分层填筑,每层虚铺厚度不得超过30cm,并按施工规范进行碾压,压实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路床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供该段各层压实度报告及汇总表和工序验收资料报监理单位检查,监理应对路床碾压情况、中线、高程等进行抽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沟塘清淤应彻底,清完后填写工序隐蔽验收记录,报监理单位验收。 3、路基填土及基层中的石灰土、二灰碎石和水泥稳定粒料的最佳含水量及最大干容重应用重型击实仪试验确定。 4、石灰土、二灰碎石必须采用灰土拌和机拌和,水泥稳定粒料必须采用强制拌和机拌和。石灰、水泥剂量、压实度和7d无侧限抗压强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5、基层完成后,应以基层顶面的当量回弹模量或回弹弯沉值作为强度检验指标,其值不得低于设计规定。 6、水泥砼面层采用商品砼时,现场坍落度应控制在6-8cm,坍落度不符合要求的不得用于路面工程。 7、水泥砼面层标养抗折、抗压强度经综合评定必须满足设计、规范要求。 8、沥青砼摊铺时应均匀连续,严格控制摊铺温度,正常施工时,不低于110-130℃且不超过165℃,低温施工时,不低于120-140℃且不超过175℃。碾压温度,正常施工时有110-140℃,且不低于110℃,低温时为120-150℃且不低于110℃。 9、在水泥稳定粒料基层上铺筑沥青砼,应浇洒透层沥青;在老沥青路面或砼路面上铺筑沥青砼,应浇洒粘层沥青。沥青混合料的摊铺系数,机械摊铺时1.15-1.35,人工摊铺时1.25-1.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