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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 | 时间:2006-9-11 8:47:25 | 浏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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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工作)人员受聘上岗后,实行一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总考核制度。 一、考核内容:思想政治表现;技术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业绩。 1、思想政治表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政府法令及部门规章制度。 2、技术业务能力:熟练掌握和运用国家现行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胜任本岗位工作,能独立解决和处理工作中的一般问题。 3、工作态度:在工作中勇挑重担,有责任感和事业心,不计较个人得失,廉洁奉公,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4、工作业绩:监督工作中富于创造性,有改革、创新精神,工作成绩显著,贡献突出。 二、考核目的: 1、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对考核优秀、工作责任心强、有显著成绩者,由站或建议上级给予一定的奖励。 2、对考核不合格、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将酌情换岗或下岗培训直至调离工作。 3、考核结束后,由站长进行总结讲评,以达到促进、激励本站职工队伍素质建设,提高政治思想和技术业务水平。 三、考核依据:省建设厅《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质监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及我站制定的职工考核细则。 四、考核方法: 1、本站每年成立考评小组,负责对本站所有质监人员进行考核。评定等级。 2、每年年终(最迟至次年一月底前),质监(工作)人员对本年度工作写出个人小结,填写考核表。交给科长。一般质监(工作)人员,由科长写好评语报考评小组。 3、本站平时考勤,本人当年发表的论文、学术成果等均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 4、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的业绩、技术水平,工作能力、获奖证书、技术成果、论文等资料应认真记载,由办公室档案员存放个人档案。考核结果作为续聘、低聘、晋升、提拔、奖励的参考依据。 五、在人员考核的基础上本站每年一度按照省厅规定对照组织对自身机构和三县质监站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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