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省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建干校[2008]2号
各市建委、行业局,省直有关单位:
受安徽省建设厅人事处委托,根据省建设厅、人事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建人[2006]381号)、省人事厅《关于开展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通知》(皖人发[2006]79号)和省建设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建人[2008]37号)规定,为确保今年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校决定举办全省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对象
全省2008年准备晋升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原省属公有制企业改制为非国有企业、在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准备晋升建设工程中级、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学习时间、地点
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三、学习内容
建设工程相关专业理论知识。
四、学习费用
培训费192.00元,资料费28.00元。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学习方式及发证
学习主要采取专家讲授的方式。请学员自带由安徽省人事厅印制的《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按规定登记学时,并经我厅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办公室验印。
六、报名方式
于3月14日前将报名回执反馈我校,以便我校统筹安排具体的培训时间、地点。
七、其他
学员入学时,须准备一张2寸免冠近照。
联系人:张惠玲、汪刘星
联系电话:(0551)2630550、3475613
传真:(0551)2630550、2642887
E-mail:ahjsgx@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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