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低于成本价有关问题的答复
〖来源: | 作者: | 时间:2007-7-21 9:11:23 | 浏览:  双击滚屏〗
 

淮北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你单位《关于“关于低于成本价有关问题”的请示》函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I34/T-206-2005)第2、3、4条第(6)款中“投标利润率低于0%的”为低于成本价的判定条件。利润率低于0%的不包括0%本身。
  此复。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
二OO七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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