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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属各单位、驻芜各单位: 根据市编办《关于芜湖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芜编事改[2007]93号)、《关于印发芜湖市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职能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芜编事改[2007]10号),从发文之日起,启用“芜湖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和“芜湖市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各一枚,原“芜湖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和“芜湖市城市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公章同时作废。
特此通知。
芜湖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