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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定[2006]6号
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根据市建委《市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经市建委同意,现就我市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认真做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学科发展观,坚定贯彻落实市建委治理商业贿赂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加强领导、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握政策、维护大局、扎实有序地开展此项工作。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使造价咨询单位执业人员普遍受到教育,经营中的错误观念基本得到纠正。造价咨询市场竞争规范有序,为我市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三、治理所涉及的主要内容: 1、严禁采取不正当手段参与市场竞争。在承揽造价咨询业务中,不得以任何形式给委托单位或委托单位的经办人好处,以此来承揽咨询业务。 2、严禁违规违章操作。造价咨询业务所有从业人员,要认真执行造价咨询业务有关规范和规定,恪守造价师执业道德行为准则,不得为获取个人好处违规操作、营私舞弊。 3、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造价咨询单位任何人不得对外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过程中获知的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业务资料。 4、严禁转包承接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5、各单位要认真维护和遵守《芜湖市工程造价咨询业行业自律公约》。 四、注意事项和要求: 1、动员部署,抓好思想发动,召开全体员工大会,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尤其要反复学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49号令)。要充分认清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澄清错误观念,统一思想,增强参加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对照检查,认真整改,要对照上级文件要求,进行一次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 3、每月按规定报送各类工作报表,以备建立信用档案。 4、下半年市站将随机抽查各单位对这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
市定额站 二00六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