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6年度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的通知
〖来源: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网 | 作者: | 时间:2006-5-8 8:58:48 | 浏览:  双击滚屏〗
 

造资[2006]12号

各市造价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关于2006年度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的通知》(建办标函[2006]227号)文件要求,现就我省2006年度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初始注册受理范围
  1、2005年及以前年度参加全国造价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的人员,均可申请注册。在职公务员不予办理注册。
  2、申请人应是在下列单位从事工程造价工作的人员。
  ⑴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
  ⑵工程建设领域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造价管理、招标代理、工程监理等单位。
  ⑶教育岗位直接从事工程造价教学或理论研究工作。
  二、初始注册申报材料的要求
  1、《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近两年完成的工作业绩简介、成果文件、理论研究报告和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证明。
  4、有效的人事档案证明或者离退休证明。
  5、学历证明、居民身份证件或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6、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注册的人员,还应提交所在单位的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明复印件、单位聘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7、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超过一年,申请初始注册的人员,还应提交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证明。
  8、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申请表上贴2张、另附1张)。
  三、提交资料的装订要求
  1、所有资料必须用A4规格纸张。
  2、装订顺序。
  ⑴封面,详见附样;
  ⑵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⑶《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⑷人事档案存档证明、用人单位聘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⑸申请人近两年完成的工作业绩简介和证明。
  近两年编制或审核过的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概算、预算、标底、结算、工程量清单等成果文件以及相应的委托书或合同书(必须盖有关单位公章)。
  四、注册程序
  1、申请人向聘用单位提出申请;
  2、申请人登陆“安徽造价信息网”(www.ahzj.com.cn),点击“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请;
  3、申请人属省直单位的,将申请材料直接报省造价总站资质管理科,在各市的申请人应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市造价站。
  4、申请时间为5月8日—5月31日。各市造价站务必于6月10日前将申报资料进行核实后,统一将注册资料及汇总表报省造价总站资质管理科。
  五、注册费用
  根据建设部的要求,造价工程师注册费为80元/人(初始注册费50元/人、执业印章费30元/人)。
 
  附件:2006年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报资料样表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    
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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