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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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的通知
中价协[2002]第0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国务院有关部门专业委员会:
  为了提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业务管理水平,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程序,明确咨询业务操作人员的工作职责,保证咨询业务的质量和效果,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组织有关专业人员编制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转发所属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参照使用。
  附件:《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二OO二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

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

  一、总则
  1.1目的
  为了提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下称"咨询单位")的业务管理水平,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下称"咨询业务")操作程序,明确咨询业务操作人员的工作职责,保证咨询业务质量和效果,特制定本操作指导规程。
  1.2咨询业务范围
  咨询业务是指咨询单位向委托人提供的专业咨询服务,主要包括建设项目投资策划、编制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及建设项目财务评价;编制或审核工程概算、预算、竣工结(决)算、项目后评估;项工程中招投标策划,编制或审核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标底、投标报价、施工合同;建设项目各阶段工程造价的确定、控制及合同管理(含工程索赔的管理)、工程造价的鉴证、工程造价的信息咨询及其它相关的咨询服务。
  1.3适用对象
  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接受社会委托从事咨询业务的咨询单位。
  二、一般原则和程序
  2.1一般原则
  咨询业务的操作规程必须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行业规定要求和相应的标准、规范、技术文件要求,体现公正、公平、公开执业原则,诚实信用,讲求信誉。
  2.2一般程序
  咨询业务操作可由业务准备、业务实施及业务终结三个阶段组成。操作的一般程序如下:
  1、为取得咨询项目开展的各项工作,包括获取业务信息,接受委托人的邀请,提供咨询服务书等;
  2、签订咨询合同,明确咨询标的、目的及相关事项;
  3、接受并收集咨询服务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了解情况;
  4、制定咨询实施方案;
  5、根据咨询实施方案开展工程造价的各项计量、确定、控制和其它工作;
  6、形成咨询初步成果并征询有关各方的意见;
  7、召开咨询成果的审定会议或签批确定咨询成果资料;
  8、咨询成果交付与资料交接;
  9、咨询资料的整理归档;
  10、咨询服务回访与总结;
  11、咨询成果的信息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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