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大型承包商都有自己的一套估价系统,同时把其单价视为商业机密,其惯例是不向业主及社会公开其价格信息。但对于估价人员来讲,仍然有许多的估价数据来源可供使用。如:奥丝汀(Austin)建筑成本明细、明思(Means)建筑成本数据、美国商业部复合材料建筑成本索引、特思(Turner)建筑物成本索引等数十种。此外,还有来自专业学会的大量的可用出版物等。 美国建筑行业内,市场机制非常完善,特别是价格、竞争机制在经济活动中发挥着基础性调节作用。而且有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和健全的法制体系,以及完善的承包商信誉体系。企业的历史、业绩和信誉是企业赖以生存的重要条件。 美国的造价咨询行业协会在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中也起着很大作用,如国际全面造价管理促进会(AACE-I)、美国咨询工程师联合会(ACEC)及美国职业估价师协会(ASPE)等。 1.3日本工程造价计价模式及配套环境 日本的工程招投标中,也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但有些类似我国的定额取费方式,既有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建筑积算研究 会编制的《建筑数量积算基准》,又有一整套工程计价标准,即建设省制定《建筑工程积算基准》,该基准为政府公共工程和民间工程同时广泛采用,但严格执行量价分离。 日本作为一个发达的经济大国,市场化程度非常高,法制健全、市场 规范,建筑市场亦非常巨大,其单价是以市场为取向的,即其价格基本上是按照市场参考价格。隶属于日本官方机构的“经济调查会”和“建设物价调查会”,负责国内劳动力价格、一般材料及特殊价格的 调查及收集,每月向全社会公开发行人工、机械、材料等价格资料。调查会每月公布的价格信息主要供编制预算、标底、承发包报价参考。建筑企业通过这些资料制定企业的工程综合定额单价。 价格的资料来源是各地商社、建材店、货场或工地实地调查所得。每种材料都标明由工厂运至工地,或由库房或商店运至工地的差别,并标明各月的升降状态。通过这种价格完成的工程预算比较符合实际,体现了“市场定价”的原则。同时,还有许多商业出版物可供造价人员使用,与建筑工程造价有关的有《建设物价》杂志、《积算资料》(月刊)、《土木施工单价》(季刊)、《建筑施工单价》(季刊)及《物价版》(周刊)等定期发行的资料。另外,还在因特网上提供一套《物价版》(周刊)登载的资料。 此外,日本一些中介组织在工程造价管理中也起到一定作用。 1.4德国工程造价管理。 在德国,任何建设工程,不论是政府项目,还是私人投资项目,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和成本控制,贯穿于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管理之中。以科学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为基础,实施动态管理与控制,只要工程项目投资额确定后(政府工程经政府审批,私人工程经业主批准),在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地按照投资估算执行,不能随意修改和突破。 2.我国工程造价计价模式及其改革 建国以来,我国在建设工程造价行业,一直使用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这种计价模式属于概预算定额管理模式,是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相适应的。它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曾经对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控制起过积极有效的作用。但进入市场经济后,我国的政治、经济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经济体制改革、对外经济开放等,使概预算定额管理模式与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不相适应,其弊端也越发明显。 近年来,随着我国加入WTO和我国建设市场的快速发展,市场化经济已经基本形成,建设工程投资多元化的趋势已经出现。企业作为市场的主体,必须是价格决策的主体,并应根据其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和市场供求关系决定其产品价格。这就要求企业必须具有充分的定价自主权,而在工程计价方式上也亟须要有一个全国通用和便于操作的标准。借鉴国外的经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市场形成价格,有利于维护招投标双方的合理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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