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排水设施审批
一、审批依据
1、审批依据:
(1)《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第二十七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七条
(2)《安徽省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
2、收费依据:
(1)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2]186号文件
(2)安徽省建设厅建城[2002]232号文件
(3)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6]240号文件
二、申报条件
城市规划部门批准意见
三、申报材料
1、市规划局红线控制地形图批件(道路开通道还需提供挖掘、开扩道路绿化隔离带审批表)
2、《芜湖市占用、挖掘道路呈批表》
3、市政工程管理处、市交警部门现场踏勘意见
4、施工方案、施工图
四、办理程序
1、受理 2、审核 3、审批 4、发证
五、承诺时限
2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
详见收费依据
七、联系电话:2963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