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芜湖市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工程)申报考核办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03),市建委“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考核验收组分别对由芜湖大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芜湖开元监理公司监理和芜湖富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施工的江岸明珠15#楼等二十二项工程进行了认真考核验收,经考核验收,达到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工程)标准,市建委决定授予上述二十二项工程“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工程)”(详见附件1和附件2)称号,同时授予承建上述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施工优秀项目经理” ;授予相应工程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施工优秀项目总监”称号 ;授予相应工程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施工优秀项目负责人”称号。 希望参与上述项目建设的各方责任主体继续努力,不断提高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施工管理水平,切实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为我市建筑行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施工工作做出新的贡献。 特此通知。
二○○八年二月一日
附件:“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和“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小区工程”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