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字[2007]7号)
芜湖伟星置业有限公司:
你司开发建设的左岸生活,未办理《芜湖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便交付入住,违反了有关规定。现要求你司立即停止交付入住工作,尽快完善各项验收工作,办理验收备案手续,领取市建委核发的《芜湖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后,方可办理交付入住工作。否则,我办将视情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特此通知。
开发办
200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