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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7年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建管[2007]27号)
〖来源:市建管处 | 作者: | 时间:2007-5-31 11:13:44 | 浏览:  双击滚屏〗

各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素质,促进社会安定和谐发展,根据省建设厅、市安委会、市建委有关开展200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现就我市建筑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六中全会,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安全发展”这条主线,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面向全社会,进一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安全文化建设,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强化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促进安全生产各项要素落实到位,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进一步推动建筑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为全市建筑业健康顺利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活动主题

综合治理,保障平安。

三、活动时间

200761日至630日。

四、组织机构

市建管处成立全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组 长:魏心平(市建管处主任)

副组长:杨峰(市建管处副主任)、李云虎(市建管处副主任)

成 员:张大斌、徐际红、缪正祥、蔡 瑾、茆令望、张新兵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站,具体负责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五、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首日活动。61日,各单位要大张旗鼓地做好宣传工作,张贴有关“安全生产月”图画和标语,布置安全宣传栏和黑板报,悬挂横(条)幅、标语及彩旗等,在建工程围墙要及时出新,施工现场要更新和补充安全标志和安全标语。要求各单位办公地点和建筑工地均要悬挂宣传条(横)幅,临街工地每单位工程不少于2幅;其余工地每单位工程不少于1幅。

(二)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1、咨询日活动时间:610日(星期日)。

2、咨询日活动地点:步行街。

根据市建委统一安排,市建管处届时在步行街设咨询点,举办建筑安全咨询活动,向全市市民宣传建筑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知识,并接受市民咨询和答疑,发放各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材料。

(三)组织开展建筑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安全月”活动期间,市建管处将组织开展建筑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同时积极组织参加由省、市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法》、劳动安全防护、“安康杯”等知识竞赛以及安全发展论坛等活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积极参加。

(四)组织开展第五届建筑安全征文活动。征文以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介绍安全生产管理先进经验、推广使用定型化、工具化安全防护设施、采用先进适用安全技术等为重点,选题和字数不限。要求一级企业(包括外来企业)2篇以上,其他企业1篇以上。征文于630日前交活动小组办公室组织评审。

(五)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先进经验交流会和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现场会。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是一项长期、广泛的基础性工作,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开展以来所取得经验,积极探索加强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新途径,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继续推动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深入开展。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市建管处将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先进经验交流会,召开12次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现场会,大力推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推广使用定型化、工具化安全防护设施,进一步提高建筑行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水平(具体会议时间、地点和参会单位、人员另行通知)。

(六)结合实际,继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各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按照建管处《关于组织开展2007年度全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建管200726号)要求,在去年专项整治活动的基础上,深入开展以预防高处坠落和坍塌事故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要积极做好专项整治的宣传及动员工作 ,确保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一线施工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全面了解专项整治工作内容和要求,为广泛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六、活动要求

(一)全市各建筑施工企业要认真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各单位要围绕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结合我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整体部署,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切实组织好本单位 “安全生产月”期间的各项活动;要紧密结合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和建筑业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等重点工作,以倡导安全文化,落实安全责任,加大源头治理,改善农民工作业与生活环境为目标,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和计划,精心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注重实效,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各施工单位要紧紧围绕“综合治理,保障平安”的活动主题,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论坛、知识竞赛、演讲、读书活动和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加强安全生产理论研究,积极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同时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建筑业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要重点加强对项目工长、施工队长、班组长等农民工骨干人员的培训,发挥他们的“传帮带”作用,帮助广大农民工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技能。

(三)监理企业要加强监管,督促广大监理人员切实履行安全监理责任。

各监理企业要严格按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建质[2005]184号)及《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的有关要求,加强监管,督促监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做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工作;要加强对工程监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管理业务素质。

(四)做好活动总结工作。市建管处将把此次活动开展情况作为200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进行考核。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活动总结,并请于630日前将书面总结报市建管处安监站。我处将对各企业 “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少数不重视安全生产、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不力,以及施工现场安全状况较差、存在安全隐患而不采取措施认真整改的单位及相关人员,我处将及时予以曝光,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附:2007年“安全生产月”宣传口号

 

 

 

 

 

附件:

2007年“安全生产月”宣传口号

1、综合治理,保障平安

2、安全发展 国泰民安

3、以人为本 安全第一

4、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

5、生命至高无上 安全责任为天

6、防火安全 人人有责

7、构筑安全体系 构建和谐社会

8、生命只有一次 安全伴君一生

9、宣传安全知识 传播安全文化

10、实施安全生产法 人人事事保安全

11、安全生产 警钟长鸣

12、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13、关注安全 关爱生命

14、交通安全 从我做起

15、安全生产 人人有责

16、疏忽一时 痛苦一世

17、治理隐患 保障安全

18、大力整治安全事故隐患

19、高高兴兴上班 平平安安回家

20、为了您的家庭幸福 请注意安全生产

21、一人出事故 全家受痛苦

22、铭记法规 善待生命

           23、坚守安全岗位 捍卫生命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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