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管[2007]1号
各建筑业企业、建设监理企业: 为了做好2007年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根据省建设厅、市建委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我处制定了200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单位将贯彻实施意见于二月一日前报市建管处安监站。
二OO七年元月六日
芜湖市建筑业200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总体工作思路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两条例、一决定"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进一步完善我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服务体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强化各级目标责任考核;以全面创新安全监管机制为着力点,加强企业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巡查制度和施工项目安全生产分阶段重点监督抽查制度,强化施工全过程安全监控;坚持监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行与监管工程实体防护相结合,深化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监理企业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落实建筑安全生产各方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努力保障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严格落实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制度,大力开展建筑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我市建筑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市杜绝三级及以上重大施工安全事故,杜绝重大设备、火灾事故发生;因工死亡人数控制在省厅和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范围内,力争下降25%;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考评,施工现场考核达标率(合格率)100%;在建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率100%;施工企业"三类人员"持证率100%。 三、主要工作及措施 1、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的规定,建立完善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健全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07年以完善各项制度为基础,规范安全报监、企业自查、监理审查核查、行业监督检查、阶段抽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评价、业绩信用登记管理等制度,使监管导则中的18项监管制度能够得到有效地落实,各方责任主体能够严格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今年将重点完善以下制度: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管理制度、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制度、两项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动态监管制度、层级监督与重点地区(县域)监督检查制度、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联络员制度、安全生产预警提示制度等。 2、继续加强安全生产两项行政许可管理。研究制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办法,强化对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是否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动态监管,依法报省建设厅暂扣事故隐患较多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认真核查其安全生产条件;建立行为监督、实体监督、联动管理三大机制,将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与安全生产日常监管、与资质管理相结合,强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监管。 3、继续深化网格式安全监督检查巡查制度。为适应城市区域范围的不断扩大,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和巡查工作,我市在目前推行网格式安全监督检查巡查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安全工作实际,增加网格监督人员,明确责任,并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监督巡查制度和责任考核制度,强化建设工程施工全过程安全监控到位。同时加强层级监督检查,在推行网格式安全监督检查巡查制度基础上,对各个网格区域工地实行定期和不定期安全巡查和突击检查,保持安全检查的高密度、高频次和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4、严格实施施工项目安全生产分阶段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特点,我市在继续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基础上,全力推行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分阶段重点监督检查工作。从工程项目施工准备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止全过程共划分为四个阶段:即施工准备开始阶段的安全报监阶段;基础工程施工阶段;主体结构施工阶段和装饰装修施工阶段。在项目竣工验收前组织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综合评价,建立每个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工作档案。从项目开工的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到项目竣工验收时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评价,每个工程项目施工的全过程都置于安全监管之下。对于未落实分阶段监督检查以及在阶段监督检查、日常巡查、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等监督检查中被评为不合格、逾期未整改或整改未达合格标准的工程项目,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5、深入开展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全力推行专项安全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07年继续充实安全论证审查专家库,涉及危险性较大工程项目全部要进行专家论证。通过对危险性较大项目安全专项方案专家论证审查,科学地保证施工安全。 6、严格落实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制度,进一步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2007年将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提取、支付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为确保费用落实到位,今年重点抓好"三个关口"的控制:一是在合同备案时,建设单位必须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单列,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同时列出支付计划(原则上开工前一次性支付);二是在办理安全报监时,建设单位必须提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凭证;三是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必须提交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评价表。同时在安全生产检查、巡查、阶段抽查中加大对该费用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及施工单位未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一经查实,立即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措施费用落实到位。 7、全面推进建筑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2007年将全面落实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制定芜湖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标准,并在全市建筑行业组织开展建筑工程"市级和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施工现场"创建活动,以样板和典型引路,争取用3年左右时间,达到建设部的考核标准。结合建设部的考核目标,今年我市的目标是: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考评,在芜施工的一级以上企业施工现场"优良"率(非"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下同)应达到50%(以工程个数计,下同),二级企业施工现场"优良"率应达到40%,三级企业及其他各类企业施工现场"优良"率应达到30%。同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企业和项目经理创建标准化示范工地的业绩,将在参加投标时给予加分奖励,并作为企业、项目经理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完善创建标准化示范工地的评审办法和评审机制,确保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创建质量。 8、强制淘汰竹脚手架,提高脚手架工程施工安全。由于竹脚手架材质不能满足有关安全标准要求,施工中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治理,逐步淘汰落后的施工工艺和设备,全面提升我市施工安全技术水平,控制和减少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根据市建委《关于建筑工程禁止使用竹脚手架的通知》(芜市建〔2006〕207号)规定,市区建筑工地自2007年1月1日起禁止使用竹脚手架。各施工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紧抓好这项工作。 9、大力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加强对监理企业安全监理工作的监管和考核。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督促监理单位细化和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监理企业必须要把安全监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严格审查施工企业及人员资质资格、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技术措施、四阶段重点监督、文明措施费用提取支付使用、现场防护等情况,严格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在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安全隐患等方面充分发挥监理企业的监督作用;进一步规范安全监理工作,明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等阶段监理单位安全监理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措施,充分发挥安全监理作用和效能。 10、深入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和"文明施工创建年"活动。根据建设部、省建设厅的安排,认真扎实地组织开展好0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采用多种形式和途径,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在建设系统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舆论氛围,切实保障作业人员人身安全。同时做好"文明施工创建年"活动,进一步提高我市建筑工地文明创建和城市管理工作水平。 11、大力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2007年针对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装拆作业、高处作业、深基坑工程、模板工程等一些事故易发环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加强塔吊等起重机械管理。2007年出台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把塔吊的购买、租赁、安装、使用以及产权、安装单位的有关情况,全部进行登记备案,没有登记的,一律不得使用;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无资质和借资质装拆塔吊等违法、违规行为。(二)加强高处作业管理。针对高处作业中各类临边洞口防护不严、安全网绑扎不牢、不系安全带等常见的安全隐患、通病开展专项整治,防止和减少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对屡查屡犯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三)进一步加强企业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工作。第一坚决把企业安管机构配置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落实到位;第二把企业安全巡查工作落实到位;第三把企业对施工项目的全过程安全监控落实到位。(四)加强脚手架、塔吊(人货电梯)、爬架等危险性较大项目的劳务分包管理工作;力争在2007年底前做到上述劳务分包有资质、人员持证上岗;劳务分包合同备案;(五)推动人工挖孔桩和门式物料提升机等落后施工工艺的淘汰工作。 12、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2007年要强化对一线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建立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全面实现持证上岗制度,该持证人员持证率要达到100%。07年将开展以下几类教育培训工作:(1)"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到期的培训考核;(2)根据建设部要求,要大力开展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3)监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监理安全知识培训、安全标准规范培训、法律法规和《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等);(4)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培训;(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6)安全监督机构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等。 13、加大安全监管和处罚力度。(1)在强化建筑工地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必须加大处罚力度,以遏制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2)做好建筑安全生产、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对业主、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监理企业、项目总监等相关责任主体和从业人员不良行为进行登记公示,并与招投标、资质管理、执业资格等挂起钩来,加大安全、市场的管理力度和处罚力度,依法治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