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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全省建筑节能专项检查情况通报的通知
〖来源:市建委 | 作者: | 时间:2006-7-7 8:51:49 | 浏览:  双击滚屏〗

芜市建〔2006〕118号

各县建委,各建筑设计单位,市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中心:
    现将省建设厅《关于全省建筑节能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建科〔2006〕195号)文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单位要结合通报内容,对本单位在检查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要认真学习通报中各地在建筑节能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建筑节能工作管理措施,加大建筑节能工作力度。
    二、责成芜湖、繁昌县建委依法做好以下工作:
    1、责令芜湖县规划建筑设计院、繁昌县建筑规划设计院做出深刻检查,并形成书面检查报告;
    2、责令上述两个单位建立和完善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工作责任制,切实将节能设计落实到设计的各个环节;
    3、对上述两个单位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对全省建筑节能专项检查中不合格项目制定整改措施,并对项目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三、各单位整改情况和各县建委工作情况请于6月底前报市建委。

 二○○六年六月二十五日         

关于全省建筑节能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建科〔2006〕195号

各市建委、规划局、房产局、建管局:
  为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第143号令《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加快推进我省建筑节能工作,省建设厅于2006年4月20至28日组织开展了全省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概况
  本次检查由建设厅领导带队,分4组对全省17个市进行了建筑节能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建筑节能有关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结合本地实际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的情况,以及实际工程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的情况。检查组听取了各市建委所做的专题汇报,查阅了相关管理工作文件,重点抽取了2005年1月以来设计完成的居住建筑以及2005年7月1日以后设计完成的公共建筑共计133个建筑工程项目,对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等方面落实节能标准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其中:公建40项,占抽查项目的30 %,居住建筑93项,占抽查项目的70%,县级设计单位设计项目28项,占抽查项目的21%。
  经对抽查项目的图纸审查和现场检查:抽查的133项工程项目中,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进行设计的项目28个,占受检项目21%; 按建筑节能要求设计或屋面、墙体、门窗等主要部位采取了节能措施的项目72项,占受检项目的54.2%; 不符合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节能要求的项目有33个,占受检项目的24.8%。对其中25个存在严重违反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问题的项目发放了执法告知书,占受检项目的18.8%(详见附件1)。
  二、各市建筑节能工作主要做法和取得的经验
  从检查情况看,大多数建设主管部门对建筑节能工作都很重视,去年全省建筑节能工作会议及今年建筑节能设计专项工作会议以后,各市加大了工作力度,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特别是自2006年以来,省建设厅对建筑节能推动力度加大,各市对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视程度明显加强,建筑节能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各地主要做法和经验是: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和制度建设。各市都成立了以市分管领导或建委主任(副主任)任组长的建筑节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织和执行具体的建筑节能工作,明确了具体办事人员;多数市召开了建筑节能专项工作会议,明确了节能工作思路、目标和工作计划。合肥市报请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意见》,编制了《合肥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
  (二)认真抓好建筑节能培训和宣传工作。大部分市都通过培训班、讲座、现场观摩等方式,对行业管理、房地产开发、设计、审查、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方面的管理和技术人员进行培训,为推动建筑节能工作提供了人才保障。滁州市组织全市设计、施工、监理、建材、房地产开发及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前往上海学习成功经验和先进建筑节能技术,有力促进了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了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工作。90%的城市都已实施了建筑节能设计专项审查制度,并积极解决建筑节能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大多数审查机构能按照节能设计标准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设计单位大都进行了修改,一些地方还对设计变更进行了跟踪审查,较好地保障了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在设计阶段的贯彻落实。合肥、铜陵、芜湖、马鞍山等城市节能设计、图审执行率达到80%以上。
  (四)积极开展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工程。2006年大多地市都确定了示范工程,如安庆市香樟里.那水岸工程、淮北市相山庭院一期住宅小区工程、宿州市建委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滁州盛世华庭小区等。铜陵市在实际执行中加大对试点示范工程的建设,其中铜陵世界花园三期住宅、铜陵中房豪庭2个项目已列入国家建筑节能示范工程。
  (五)开展了监督检查工作。2005年以来,大多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了建筑节能执法监督检查。芜湖市率先在全省开展了建筑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企业的信用制度,通过加大对建筑市场的监管来大力推进建筑节能工作。 六安市分别于05年11月和06年3月、4月份组织了三次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当场下发了10份整改通知书,将检查情况向全市开发、监理、施工企业进行了通报,并及时跟踪督察、整改落实。
  (六)积极开展新型墙材、节能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各市普遍在节能技术的推广上做了一定的工作,一批先进的节能技术如外墙外保温、太阳能综合利用技术、建筑遮阳技术等,已经应用于工程项目上,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合肥、芜湖等市联合墙改部门,积极利用墙改资金推动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全省建筑节能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总体还处于刚刚起步阶段,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筑节能宣传工作不到位。公众对建筑节能的重要性、紧迫性、深刻性认识不足,领导对建筑节能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有待于提高。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甚至是地方领导认为建筑节能会提高工程造价,影响销售,难以接受。
  (二)全省发展不平衡。一些市建筑节能工作启动较迟,有关工作滞后,甚至个别市基本未开展此项工作。从检查结果来看,市区的实施情况普遍好于所辖县,大部分县都未严格按节能设计标准设计、建造。
  (三)建筑节能施工图审查工作不到位。从抽查133项工程审查情况来看,部分项目没有节能设计专篇和热工计算书,图审人员未指出存在问题,图审机构未提出审查要求。把关不严,对不符合节能设计标准的项目未能执行一票否决。
  (四)不少设计人员对节能设计计算目前还比较生疏,尚未能完全掌握建筑节能的设计标准。存在对节能标准理解不清,把握不准,概念模糊,热工计算不准确,选用技术不当、计算书的建筑构造和选材与计算书不一致等问题。节能设计在屋面、外墙、窗户等主要部位能引起重视,但冷桥、飘窗四周、外遮阳等部位的节能措施还不够,有的项目窗墙比、体系系数、围护结构传热系数等几个主要控制参数计算不准确,或套用标准有误。
  (五)建筑节能监管缺乏力度,新建建筑节能标准达标率较低。节能标准的执行率从设计到施工到交付使用层层递减,在建设实施中,施工、监理和质监、竣工验收备案环节还缺乏有效的控制措施。个别市至今尚无一项按照节能设计标准施工、竣工的建筑节能工程。
  (六)节能产品与技术供需在数量、质量和技术层面方面存在差距,不能保证节能建筑的市场需求。节能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力度不够,可选择性不足,没能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在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中没有形成竞争机制。
  四、下一步建筑节能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继续做好建筑节能宣传舆论工作。各市应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宣传以及组织现场参观等形式,让建筑节能的意义深入人心。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节能工作的认知程度,让广大人民群众成为节能工作的最终受益者,为建筑节能工作的推进提供一个良好的公众舆论和社会氛围。同时要向各级领导宣传,使他们了解建筑节能工作,重视建筑节能工作,支持建筑节能工作。
  (二)大力开展建筑节能技术的培训工作,尽快提高节能设计、应用技术水平。各市要通过培训班、研讨会等形式加强对行业管理、房地产开发、设计、审查、施工、监理、质监等方面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为推动建筑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人才保障。应针对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开展由各个职能部门组织的、有侧重的建筑节能强制性条文的学习和设计软件的应用工作。
  (三)积极做好建筑节能的试点示范工作。各地要尽快确定本地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示范项目。以点带面、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加快建筑节能工作的进度,推广先进成熟的经验,保证节能工程质量。组织当地设计、施工和管理人员加强与先进地区的交流和学习,解决好当地节能关键技术问题,积极探索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的途径和办法。
  (四)加强建筑工程执行节能强制性技术标准的监管工作。
  1、进一步完善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强化以建筑节能强制性技术标准贯彻执行为主要内容的工程全过程监管,特别要提高节能审查水平,对没有进行节能专项设计的,或节能设计达不到节能标准要求的,图审一律实行一票否决,不予通过。
  2、进一步规范监管行为。制定科学合理的节能审查、监督等工作程序和要点,依法监管并严格执法,切实保证建筑节能质量。
  3、加大建筑节能检查力度。要加大对在建工程的节能标准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避免阴阳图纸或不按图施工的情况,对不能达到建筑节能强制标准的建筑不手软,执法要严,坚决扭转目前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低的现象。
  (五)立足当地气候和资源条件。研究编制适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外墙保温体系、节能门窗体系,供热采暖和空调制冷等节能技术体系,并开发与实施细则相配套的设计、审查和管理软件。积极开展可再生能源、新型墙体、绿色照明、节水型卫生设备、节能型门窗、外墙外保温等成套技术的利用。
  (六)认真做好本次专项检查结果的核实整改工作。
  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工程,各市要督促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时进行整改。未开工的项目,要重新对设计文件进行验算,符合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后方可按程序批准开工建设;在建的工程项目,必须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使之达到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对拒不整改的,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请各市将整改结果及时报我厅,本年度我厅将再次组织建筑节能情况检查,对本次检查不合格项目将进行复查。

  附件:全省建筑节能专项检查不合格(发放执法告知书)项目汇总表

二〇〇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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