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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组织开展200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暨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来源:市建管处 | 作者: | 时间:2005-5-30 10:13:32 | 浏览:  双击滚屏〗

各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促进社会安定和谐,进一步推动我市建筑安全生产的有效开展,根据省建设厅、市建委有关开展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并做好半年度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活动主题

200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遵章守法、关爱生命。

(二)活动时间

2005年6月1日-6月30日。

(三)活动机构

市建管处成立全市建筑业“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为:

组 长:刘福荣

副组长:黄文斌

成 员:杨峰、张大斌、缪正祥、曹华英、蔡瑾、茆令望、江丽莎。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站,主任:杨峰。

(四)活动内容和要求

1、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月”的组织工作。各单位要围绕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加强领导,精心策划,保证做到组织到位、计划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切实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2、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宣传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建筑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提高全社会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意识,增强建筑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广泛开展“一遵二反”(遵章守纪,反对违章指挥,反对违章作业)活动,树立“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的安全生产观念,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3、组织开展首日活动。6月1日,各单位办公地点和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均要悬挂宣传条(横)幅,临街工地每单位工程不少于2幅;其余工地每单位工程不少于1幅。

4、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咨询活动。各单位要注重实效,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咨询活动,要总结历年来“安全生产月”活动经验,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载体,对施工场所进行“安全生产月”环境布置,营造活动氛围;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和内容,增强活动针对性、知识性和趣味性,注重实效,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常识,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和教育,保证活动的广度和深度。6月12日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届时(上午9︰00)市建管处将在市步行街设咨询点,面向市民开展安全生产咨询;同时各单位也要组织开展重点面向本单位职工和农民工的咨询活动并做好咨询记录。

5、组织开展第三届建筑安全征文活动。征文以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介绍安全生产管理先进经验,采用先进适用安全技术等为重点,选题和字数不限。要求一级企业(包括外来企业)2篇以上,其它企业1篇以上。征文于6月30日前交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审。

6、组织开展建筑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安全月”活动期间,市建管处将组织开展建筑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积极参加。

7、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相关要求见本《通知》“二”。

8、组织推广安全生产管理先进经验。“安全生产月”期间市建管处将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先进经验交流会;并召开1-2次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达标创建现场会,推广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推广使用定型化、工具化安全防护设施,进一步提高建筑业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具体会议时间、地点和参会单位、人员另行通知)。

9、做好活动总结工作。市建管处将把此次活动开展情况作为200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进行考核。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活动总结,并请于6月30日前将书面总结报市建管处。

二、关于开展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为配合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和迎接6月份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国开展《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今年上半年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安排自6月份开始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企业自查阶段:6月10日前。

监督检查阶段:6月11日-7月30日(暂定)。

(二)检查方式和内容

各企业要结合此次《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在“安全生产月”期间有针对性地开展自查,自查内容应当包括《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所确立的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等主要制度的实施情况、企业安保体系的运行保持情况、各项目专项治理开展情况等;各企业要对所有在建工程的实物和内业资料开展全面检查,企业自查面应达100%。各企业在自查的同时,做好准备迎接省厅开展的《安全生产法》的检查。

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我处将开展监督检查。一是对企业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检查面为100%,包括外地进芜企业和项目部;二是在建工程的施工现场。对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抽查,抽查面按单位工程个数计达30%以上;只有一项工程的和外来企业承接的项目为必查项目;高层建筑、单跨跨度在15m以上的建筑工程、正在施工的深基坑项目为必查项目。检查按照JGJ59-99标准进行评定,分优良、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同时对抽查项目的工程监理情况进行检查。

(三)几点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要将本次检查作为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予以计划、布置,企业自查结果在各企业被抽检时上报。

2、各企业应在6月5日前将企业名单和在建工程项目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建工程项目填报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结构、面积、层次、形象进度等内容,为深基坑的,应予注明。无在建工程的,实行零报告。

3、检查排序原则上按级别顺序和先市区、后县域的方式进行。受检项目主要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6月8日上午9时开始一、二级企业和外来企业抽签。6月9日上午9时进行三级企业抽签,届时上述企业应安排负责人员准时参加,不再另行通知。

4、检查结果将作为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年检资料内容,同时记入企业和项目经理信用手册。不上报或不按时、不如实上报企业名单和在建项目、不参加抽签的均将作不合格处理。

5、各监理企业在本次活动中,要加大安全教育和安全业务知识培训力度,提高全员安全监理意识;要加大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力度,切实履行安全监理职责。我处在抽查在建工程项目时,对各监理企业的现场安全监理工作和安全监理资料一并检查。

6、三县建委负责对县域企业和项目进行检查,市建管处将组织对县域进行抽查,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二○○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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