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100号令。
二、申报条件:
1、规划许可证;
2、市政府和市建委同意意见。
三、申报材料:
1、规划红线图;
2、单位(个人)申请报告;
3、上级主管部门已审批意见。
四、办理程序:
1、园林处初审;
2、现场勘看;
3、建委审批。
五、承诺时限:
15天(反季节绿化苗木移植时间另定)。
六、收费标准:
树木:每公分砍伐:55元/CM;移植:50元/CM;修剪:30元/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