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将拟出售的公有住房到市产权处确权。 二、单位携拟出售公有住房《房屋所以权证》到房管局房改科办理售房审核手续。 三、单位会同市产权处将拟出售的公有住房分户面积(含公摊面积)确定。 四、单位组织愿购买(补产权)公有住房的现住户填写有关表格和签订售房合同,并收取购房(补产
权)款。 五、单位将出售(不产权)公有住房的有关表格报房改科审核。 六、单位将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补产权)款存入该单位“住房资金”专户,到房管局财务科进行确
认,开具“证明单”。 七、单位将有关资料报房改科审批、盖章、存档。 八、单位将已审批的资料报市产权处办理住房产权变更(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