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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事程序
1、受理
2、核查
3、发证
二、申报材料
1、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证明材料:
(1)规划局核发的“一书二证”;
(2)土地局核发的“土地使用证”;
(3)房管局核发的“拆迁许可证”;
(4)建设单位的“资信证明”:国资企事业单位由市财政局出具“建设资金意见书”;开发企业由市开发办出具“开发资金审查意见书”;民营私企由开户行出具资信证明。
3、有关合同:
(1)经审核的勘察合同;
(2)经审核的设计合同;
(3)经审核的施工合同;
(4)经审核的监理合同。
4、有关资料:
(1)中标通知书;
(2)图纸审查合格书;
(3)市气象局防雷设计审查合格书;
(4)质量报监表;
(5)安全报监表;
(6)保证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的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经理资质、岗位证书。
(8)提供劳保费缴费告知单。
5、办理程序:
(1)资料核对:提供上述有效证件复印件;
(2)现场核对:现场勘查无误。
三、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点
芜湖市行政服务中心建委窗口
五、电话
0553-2963077
六、收费标准
免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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