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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机构设置
办事流程
办理施工许可证程序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办程序
外地进芜施工企业注册程序
建筑市场行政执法督查处理










建管处 - 机构设置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处内部行政日常管理及组织人事、法规、宣传、工会、财务及后勤保障等工作,主要包括:负责处政务工作的对外协调和对外联系工作;负责全市建筑业工作会议、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全市性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处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年度和阶段性工作总结、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处公文处理、印章管理、文印、通信、保密等工作;负责处内部定期绩效考核工作;负责行业宣传工作;负责拟定行业法制建设工作规划和计划,协调组织我市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订、报批等工作;具体指导全市建筑业企业工会建设,指导企业工会工作;负责处工会工作;负责处内部财务管理,指导行业企业财务工作;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安全监督站
    具体实施全市建筑业企业、建设监理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指导三县建筑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主要包括: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起草我市建筑业有关安全生产的中长期规划和近期目标,并组织实施;监督和指导建筑业企业、建设监理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具体实施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核查和日常动态管理工作;具体实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审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条件,具体实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动态监督管理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评价工作;具体实施建筑业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监督和指导建筑业企业、建设监理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具体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和跟踪监督,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负责监督落实整改;在市建委统一领导下,负责建立全市建筑行业应急救援机制建设、建筑行业应急救援组织的日常管理工作。监督和指导建筑业企业应急救援管理工作;负责受理安全事故报告,参与建筑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参与建筑机械管理专项检查,配合做好建筑机械、特种设备、劳动防护用品等的登记管理工作;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市场管理科
    具体实施全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主要包括: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建筑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负责提出建筑市场管理中长期规划和近期目标,并组织实施;对投标单位建筑市场信誉实施监督,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证明;对招标单位履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实施监督,依法收集招标单位的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证据,提出处罚建议,落实相关行政处罚工作;对中标单位的建筑市场行为实施监督,依法规范总承包和分包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提出处罚建议,落实相关行政处罚工作;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现场开工条件的踏勘工作;具体实施建筑市场信誉体系建设管理工作,收集建筑市场主体信誉信息,负责遴选、报批、发布等相关工作;参与企业资质、个人从业资格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其他方面的工作。
(四)资质管理科
    具体实施全市建筑业企业、建设监理企业及相关从业者个人资质和资格管理;建筑企业和工程项目管理;行业发展研究等相关工作,主要包括: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建筑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我市建筑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近期目标,并组织实施;具体实施建筑业企业、建设监理企业资质申报的受理、报批和动态管理工作;具体实施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受理、报批;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动态管理工作;具体实施建筑业企业、建设监理企业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具体实施外来建筑业企业、建设监理企业资质;从业人员资格的动态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建设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清欠和管理工作;具体实施企业及项目经理、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从业者个人业绩信誉手册相关信息等登记和手册的日常管理工作;参与装饰企业资格管理、建筑市场信誉管理等,配合其他相关科室做好相关工作;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建筑经济管理科
    具体实施全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发放及管理;建筑业行业统计工作。主要包括: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合同管理、施工许可管理、统计管理的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我市相关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和监督实施;具体承办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分(承)包、劳务分包合同备案工作;具体实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核查施工许可条件,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发放工作;组织开展建筑行业统计,定期受理企业统计报表,负责统计汇总和报告;全市建筑业经济技术分析工作。
(六)建筑装饰装修管理科
    具体实施全市公共建筑装饰企业资质、装饰施工从业者个人职业资格、室内外装饰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主要包括: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装饰市场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负责起草装饰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近期目标,并组织实施;具体实施装饰装修企业资质、从业人员资格审核和动态管理工作;具体承办装饰装修工程合同备案、施工许可证发放工作;具体实施全市装饰装修市场执法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装饰装修行业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工作;具体实施装饰装修行业经济技术数据统计和分析报告工作;引导装饰装修业企业规范经营,加强管理,保证质量、安全、健康、环保,促进企业快速健康发展;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建筑机械管理科
    具体实施全市施工现场建筑机械、特种设备、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主要包括: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建筑机械、特种设备、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的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负责起草我市的相关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具体实施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机械、特种设备、劳动防护用品的登记和使用备案工作;组织建筑机械、特种设备、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监督检查,开展建筑机械、特种设备、劳动防护用品打假保优工作,依法淘汰落后工具、设备;配合搞好安全生产检查和文明创建工作;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技术管理科
    具体实施建筑施工技术、施工安全技术管理工作,主要包括: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参与建设工程项目图纸会审和专项审查论证工作;负责核查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工作,保证满足施工和质量安全要求;组织开展危险性较大项目专项方案专家评审,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具体实施项目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制定施工现场作业标准,并监督和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负责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小区)评审;国家和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小区)申报评审工作;负责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安全质量保证措施审查工作;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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