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设项目概况 芜湖市朱家桥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工程总投资27882万元,其中污水管网收集系统投资14832.7万元,污水厂二期投资7028.7万元,其它6020.6万元。建设地点位于长江路西侧、解放路以北,朱家桥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南侧厂区排洪渠以南,占地约105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细格栅、曝气沉砂池、A-A2/O生化池、二沉池、配水井及污泥泵房、接触消毒池、城东区管网工程及3座污水中途提升泵站,项目建成运营后形成12万m3/d的污水处理规模。2、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2.1废气 拟建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NH3、H2S、甲硫醇等恶臭污染物,经过类比分析,各类恶臭物质产生源强分别为:NH30.65mg/m3、H2S0.06mg/m3、臭气浓度35倍、甲硫醇﹤0.002 mg/m3。若不采取有效的空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能会对区域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2.2废水 拟建项目实施后,处理废水量4380万m3/a。若不采取有效的废水治理措施,外排废水会对长江水质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2.3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格栅及沉砂池渣以及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剩余污泥。栅渣量约为3.1t/d,含水率80%,剩余污泥干重14.8t/d。若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不得当,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2.4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污水泵、污泥泵、鼓风机、除砂机、离心脱水机等,噪声源声级为80-90dB(A)。若不采取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2.5施工期污染 本项目管网及泵站施工将会产生噪声、废水、扬尘、固废、废气等污染,若不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3、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本项目拟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⑴ 恶臭污染防治措施 针对恶臭污染,项目拟采取加强绿化,利用植物吸收,对恶臭源加盖密封,收集恶臭气体高空排放,进行生物除臭,强化污泥管理,并设置卫生防护距离等综合治理措施,可将恶臭污染物对周围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降到最低。⑵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用改良A2/O工艺处理方案,城市污水经处理后,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标准的B标准,排入长江。COD排放量为2628t/a,削减量为12702t/a,BOD5排放量为876t/a,削减量为6132t/a,SS排放量为876t/a,削减量为7884t/a,NH3—N排放量为657t/a,削减量为657t/a,TN排放量为876t/a,削减量为876t/a,TP排放量为43.8t/a,削减量为131.4t/a。⑶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各种固体废物排放量合计约为6533.5t/a,其中栅渣和沉砂送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污泥经浓缩脱水后送市污泥处置中心干化,干化后污泥,近期送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远期焚烧发电,焚烧灰送垃圾填埋场填埋。⑷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拟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是:针对不同设备分别采取隔声、减震、吸声、消声等措施,同时合理布局、加强绿化。⑸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是:针对噪声污染采取控制噪声源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环境管理等措施;针对扬尘污染采取洒水、围挡、围护、及时清运、定点堆放等措施;针对废水污染采取沉淀收集回用、建设临时卫生设施无害化处理等措施;针对固废污染采取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用于筑路、填坑、定点堆放、即产即清等措施。4、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结论要点4.1项目选址 项目位于现有厂区内,用地性质符合芜湖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工程依托现有一期工程,布局紧凑,衔接紧密,利于远景发展。拟建项目实施后,排放的各种污染物对周围的地表水、区域环境空气、声环境影响不大,各环境要素能够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规划部门在认真落实本项目200m卫生防护距离情况下,项目产生的恶臭气体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大的影响。厂址距离长江较近,尾水排放方便。项目属于环保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公众对本项目基本持赞成态度。本项目从规划要求、产业政策、建设条件、环境承载力等各个角度考虑,选址是可行的。4.2环境质量影响评价 经预测,项目所排放废水对长江水质影响不大。 项目恶臭污染物产生的场所主要是进水区的格栅沉砂池、调节池和生物曝气池,以及污泥浓缩池和脱水机房等,经类比分析,厂界NH3、H2S浓度以及臭气浓度均能满足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要求,CH3SH浓度也能满足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要求。 经计算,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200m,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产生臭气主装置周围200m范围内,规划部门不得规划兴建集中住宅区、学校以及医院等民用建筑,以避免污水处理厂恶臭对民众的身体健康造成影响。经预测,实施后,各厂界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Ⅲ类标准要求,各敏感点均满足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3类标准要求。4.3总体结论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芜湖市总体规划和排水规划要求;在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实施后,项目排放的废水、废气、噪声可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妥善处置;项目的建设可有效解决东芜湖市及下游的水污染问题,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和城市投资环境,促进芜湖市经济进一步发展,同时还可以创造就业机会,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是可行的。5、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与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和 环评单位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若要查阅《芜湖市朱家桥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需索取有关补充信息,请于2007年10月18日前与芜湖市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或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联系,联系方式如下:芜湖市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李梅 电话:0553-5849503传真:0553-5849150e-mail:lm1360@163.com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联系人: 吴志华 电话:0551-2820032 传真:0551-2826767e-mail:wzh73@yahoo.com.cn6、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6.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包括三部分:⑴直接受影响的人群,主要是项目实施地及其周围的居民;⑵间接受影响的团体及代表,主要是芜湖市相关部门的代表、非政府组织和企业的代表;⑶对拟建工程比较关心的其他芜湖市居民。6.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见附表。7、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采取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进行。8、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07年10月8 日-2007年10月18日。
芜湖市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二00七年十月
附表 公众参与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