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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二00八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必修课培训的通知
〖来源:省人事厅 | 作者: | 时间:2008-3-3 15:28:27 | 浏览: 双击滚屏〗
各县、区人事局,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根据省人事厅和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公共必修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皖人办发[2007]71号)精神和统一部署,我市决定将《知识产权公共教程》作为2008年专业技术人员公共必修课培训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内容和方式
培训对象是全市现有在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培训内容包括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法律实务、专利申请和审查流程介绍、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专利信息检索及利用等基础知识。
培训采取脱产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以自学为主。培训从四月份开始实施,主要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具体时间见报名时领取的课表)。
二、组织实施
市直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共必修课培训与考核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市人事考试院负责具体实施;县、区专业技术人员公共必修课培训与考核由县、区人事局根据市人事局统一部署,自行组织实施。
脱产参加集中培训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经平时考察和考试合格后,方可登记本年度继续教育公共课24学时,并依此作为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参加各类职称考试和渗加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三、报名时间安排及教材征订
市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时间:2008年4月1日~18日(双休和节假日休息),报名地点:市人事考试院(九华山路78号)。往年未完成公共课必修科目继续教育培训的人员,补报名时间为:2008年5月6日~9日。
首次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人员,在报名时须携带2寸免冠标准照一张。培训费用按市物价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全市实行统一教材,教材征订工作由市人事考试院培训科负责。教材费用按教材定价收取。
四、有关要求
1、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人事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县区、本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知识产权公共必修科目的培训,要明确专人负责做好联络和协调工作,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营造良好的氛围。所有参训人员要集中精力和时间,认真学习,使这次培训学习真正收到应有的实效。
2、各县、区人事局在年初要向市人事局上报本次培训的计划,培训结束后,集中时间到市人事局统一验证。届时市人事局将组织相关人员赴县、区督查。
3、从今年开始,原则上不再补往年未完成的继续教育公共必修科培训,确因特殊原因需补训的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报市人事局审批后统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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