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已定于7月23日-25日报名,请广大考生根据相应的报考条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到市人事考试院考试科(九华山路78号)办理报名手续(老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过期不予补报。注意事项:老考生考试教材为老教材,须在今年一次性通过,08年全部启用新教材;新考生一律启用新教材;加考一科的老考生,单独参加考试。联系电话:3831010,3822191。
2007-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