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政评办字[2007]1号
各县、区、委、局政工职评办,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皖政评办字[2 0 07]2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 0 0 7年全市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掌握职评政策
今年企事业单位政工职评工作应继续本着认真、审慎的方针,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皖宣字[2 0 0 O]4 5号)和省政工职评领导小组《关于全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经常性评定工作的意见》(皖政评字[2 O 0 6]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政工人员和政工职评工作干部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了解和掌握有关政策和评定办法,结合实
际,研究贯彻意见,抓紧部署实施本年度政工专业职务的评定工作。
二、评定工作具体时间安排
1、申报考核(2 007年7月1日一9月2 O日)。各县、区、委、局政工职评部门要积极开展对职评政策的学习、宣传活动,认真组织申报人员的考核评议工作,凡在2 O 07年6月底之前具备相应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的政工人员,均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定相应的任职资格。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的申报截止时间为2 O 07年8月1 0日。其中县(区)以下企事业单位需设岗申报评定高级政工师的,应于2007年≯月15日之前报我办,再报省政工职评办核准后,方可申报。政工师任职资格的申报截止时间为2007年9月2 0日。各县、区、委、局应指导企事业单位认真做好申报、公示、群众评议和考核推荐工作。
2、评审(2 007年9月2 0日一1 1月3 O日)。各县、区、委、局政工职评部门要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把好审核关,对不具备申报条件的,不得提交评审,各县、
区、委、局初级评委会应按照《安徽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委会工作规程》的要求,认真把好评审关,坚持评审条件和标准,严格履行评审程序,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评审任务,评审结果应报经同级政工职评领导小组批复。
3、审核发证(2 008年1月1 O一3月2 0日)。各县、区、委、局政工职评领导小组要继续对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是:已评定人员是否属于参评范围和评定对象,是否具备申报资格或破格条件,对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审核无误、经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的,及时发放任职资格证书。评审工作结束后,各县、区、委、局政工职评部门应认真进行年度职评工作总结。
三、几点工作要求
1、规范报送材料。今年申报政工地高?宁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原则上仍按省政工职评办公室下发的皖政评办字[2001]03号文件规定的目录和要求报送(具体要求及样表附后)。其中,申报对象的学历应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申报者的代表作应是在任下级政工职称期间并在申报时间之前公开发表的。评审材料应由主管部门负责政工职评的工作人员直接送达我办,对于评审材料或报送程序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2、落实评聘工作。评审工作结束后,对于取得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各县、区、委、局政工职评部门要及时开展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核发全省统一的任职资格证书,并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办理专业职务的聘任手续,落实聘任人员有关待遇。
3、加强组织领导。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聘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县、区、委、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执行全国和省有关职评政策,坚持请示汇报制度,要严肃职评工作纪律,不得自行其事。为确保评定工作质量,各县、区、委、局要加强对政工职评工作的检查,必要时我办将组织抽查:对违反职评政策、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员。各县、区、委、局政工职评部门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恩想水平和业务素质,为政工专业人员做好服务工作。
附:关于报送政工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要求及表样
附件:
报送政工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目录及要求
一、单位党组织的推荐报告(附评审人员花名册)一式二份
二、主卷材料一套(高级政工肾)
l、封面(附表一); :
2、《评审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简明登记表》一份(附表二-);
3、《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申报表》一份;
4、单位党组织对被推荐人的考核材料一份(附表三);
5、群众评议材料一份(附表四);
6、政工专业代表作品复印件(-一般只需三篇并按发表时间先后顺序排列,发表在期刊上的需要带有CN刊号的封面、目录、正文,报纸上的需要带有CN刊号的刊头、版面号、正文);
7、学历证书、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
8、中级专业职务资格证书(申报政工师需有初级专业职务资格证书)、聘书复印件;
9、主要获奖(奖励)证书复印件(只要提供市厅级以上的)。
三、副卷材料(高级政工师)
1、《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申报表》一式二份;
2、《评审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简明登记表》一式十三份(附表二)。
四、报送单位需将申报人员的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书、获奖证书、发表作品等原件同时报来核对。
申报政工师的,报送政工师评审材料与高级政工师材料基本相同,政工专业代表作品要求提交市级以上报刊发表论文一篇。
评审工作结束后,主卷材料不再退还(只退《申报表》),故有关证明原件不要放入主卷材料中装订。
五、填报要求
主、副卷材料有条件的要求尽可能统一打印,主卷材料按顺序装订。其中,业务工作报告不超过1000字,重点突出思想政治工作业绩;组织考核材料不超过500字;群众评议材料不超过200字。具体打印格式为:
1、纸张大小:16开或B5(有关证明材料按此比例缩印
2、打印字体及字号:中文——黑体、仿宋体
其中:标题——黑体,小二号
正文——仿宋,四号或小四号
3、字间距:标准
4、行间距:单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