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工办[2007]6号
有关勘察设计单位:
根据注册结构工程师继续教育有关规定要求,注册人员在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应完成规定学时的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否则将不予继续注册,请各设计单位认真核查本单位注册人员继续教育情况,及时参加。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
注册有效期在2007年12月前,尚未取得规定学时的注册结构工程师(参考名单见附件1)。
二、培训内容
《高层建筑结构体系概念设计》(必修)
《住宅建筑规范》、《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
培训所涉及的规范请自带,如需要购买请与我们联系。
三、培训时间、地点及费用
时间:2007年5月22日至5月27日,22日报到;
地点:黄山饭店
地址: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原太平)平湖东路1号。
费用:培训及资料费300元/人,食宿费90元/天.人。
四、注意事项:
1、继续教育实行登记制度,其记录是注册结构工程师继续注册的必备依据之一。参加继续教育,也是每个注册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2、有关设计单位应积极配合做好注册结构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积极为本单位注册人员提供学习时间、学习经费以及参加继续教育的其它必要条件。
3、参加培训人员,应端正态度,认真学习。对只参加学习,未参加考试或只参加考试,未参加学习的人员,均不登记学时;
4、重申继续教育纪律。对代学,代考的相关人员,一经发现,全省通报,并作为不良记录计入所在单位诚信档案。
5、参加培训教育人员需携带“继续教育登记证书”,无证书人员需填写“继续教育登记表”(附件2)并附2寸近照1张,于报到时交至会务组。
联系人:江冰、苏晓明
电话:0551-2642199 传真:0551-2646020
附件:1、注册结构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人员名单(略)
2、继续教育登记表
二00七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2
继续教育登记表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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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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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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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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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建筑师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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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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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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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专用章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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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将照片贴于此处(不要贴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