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干校[2007]1号
各市建委、行业局, 省直有关单位:
受省建设厅人事处委托, 根据省建设厅、人事厅《关于印发 < 安徽省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 (试行)> 的通知》 ( 建人 [2006]381号 ) 、省人事厅《关于开展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通知》 ( 皖人发 [2006]79 号 ) 和省建设厅《关于印发 < 开展 2007 年度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意见 > 的通知》 ( 建人 [2007]7号 )规定,为确保今年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校决定举办全省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和非本专业学历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进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对象
1 、继续教育培训班: 全省 2007 年准备晋升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原省属公有制企业改制为非国有企业、在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准备晋升建 设工程中级、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2 、专业进修班: 长期在建设系统有关业务岗位上工作,不具备本专业大、中专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学习时间、地点
3 月中旬开始 , 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三、学习内容
1 、继续教育培训班:建设工程相关专业理论知识。
2 、专业进修班:建筑工程管理基本理论知识。
四、学习费用
1 、继续教育培训班 : 培训费 192.00 元, 资料费 28.00 元。
2、 专业进修班 : 培训费 600.00 元 , 资料费 50.00 元。
食宿统一安排, 费用自理。
五、学习方式及发证
继续教育培训班学习主要采取专家讲授的方式 , 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颁发省建设厅印制的《安徽省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 并经我厅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办公室验印。专业进修班学习主要采取面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颁发安徽省建设干部学校结构工程 ( 建筑工程、市政工程 ) 、工程造价等有关专业进修结业证书。
六、报名方式
请各市建委、有关行业主管局和省直单位主管人事职称工作的部门负责通知到有关单位和个人 , 做好组织报名工作 , 并于 3 月 6 日前将报名回执反馈我校 , 以使我校统筹安排具体的培训时间、地点。
七、其它
学员入学时 , 须备一张 2 寸免冠近照。
联系人 : 刘继朝、汪刘星 传真 :0551-2642887 、 2670676
联系电话 :(0551)2642887 、 2630550
附件 1:参加全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报名回执
附件 2:参加非本专业学历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进修班报名回执
二00七年二月六日
注:芜湖市参加培训人员请直接与省干校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