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认定、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上报的材料
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限全日制大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认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一份
◇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具体情况见备注)
◇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初级:3个模块,中级:4个模块,高级:5个模块)
◇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照片一张
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须用原件。初、中级一式两份,高级一式四份)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初、中级用16K表,一式十五份;高级用A3表,一式二十五份)
◇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具体情况见备注)
◇职称外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免试审批表(中级:C,高级:B,正高级:A。艺术专业和中小学教师系列除外)
◇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免试审批表(初级:3个模块,中级:4个模块,高级:5个模块)
◇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以及作为主要专业技术贡献者完成的项目,获得社会、学术团体或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证书及奖励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论著 、译作和解决专业技术难题的专题报告或实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照片一张
◇评审规定的其他材料
备注:从2001年以后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必须接受72学时的继续教育,分公共知识科目(24学时)和专业知识(48学时)两部分。继续教育的形式有:①参加培训、研修活动②参加学历、学位教育或课程进修③个人自学④参加学术会议⑤课题研究和项目开发⑥出版著作(译作)或发表论文⑦参加援藏、援外、国(境)外学术活动及到基层、贫困地区扶贫、支教的专业技术人员,经单位人事部门认定后,按每年72学时记⑧参加职称计算机和外语考试合格者,一次性记36学时。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登记在市人事考试院(原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继续教育办公室办理。其他具体情况请参看文件《关于转发省政府<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芜政[2000]40号)。
2006-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