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人发〔2006〕60号
各市人事局,省直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等部门制定的安徽省培养造就跨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1996]3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今年我省继续选拔80名左右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现将选拔推荐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的范围和条件,仍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皖政办[1996]36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选拔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由单位推荐,统一填写《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一式二份)、《简明登记表》(一式十五份),经所在单位和省直主管部门或市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后于10月10日前连同推荐报告和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审验章)报送省政府服务中心省人事厅窗口(合肥市宣城路103号)。
三、省直有关系列主管部门于10月底前组织学科评议组进行评议,提出初选名单,连同有关材料报送省人事厅,由省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汇总后提请评审委员会对初选人员进行评审,确定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推荐名单,报省政府审定。
四、各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加大宣传、选拔工作力度,努力培养造就一批政治思想好、专业知识基础雄厚、能力较强、学术和技术成就比较突出并有一定威望,起骨干作用的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员,促进我省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安徽省人事厅
二OO六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