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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培训的通知
〖来源:市经委 | 作者: | 时间:2006-7-31 16:38:35 | 浏览:  双击滚屏〗

芜经政工[2006]246

各县、区经(发改)委,各有关企业:

     2006年是十一五人才规划实施的第一年,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人员补充、更新、拓展知识,提高其技能和创造能力的重要途径之一;我市继续教育工作在逐步规范化、制度化的基础上,以专业技术人员的需要为出发点,不断加大培训力度和深度,为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根据《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皖政[2000]24号)、《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意见》(皖人发[2001]30号),决定继续开展2006年度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培训,培训工作由市经委继续教育基地组织实施。现将培训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0
年前申报晋升、聘任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技术职务者,以及往年没参加当年继续教育专业课培训的补训人员均可参加本次培训。


    
二、培训内容:
     2006
年度我市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培训的主要内容为:《人力资源管理》、《工程经济》、《新公司法理论与实务》、《质量管理与控制》等。


    
三、报名时间及其它:
     1
、报名时间:730——815日(星期六不休息)
     2
、报名地点:市九华中路158号市经委办公大楼201
     3
、培训时间:815——95日(第一期:人力资源管理)
     4
、咨询电话:3835992 ,联系人:黄 新、胡仁义
     5
、培训地点:见每期培训课程表


    
四、培训形式及费用:
    
培训采取集中报名,滚动培训的方式,以业余时间为主(主要利用晚上和双休日进行),每期培训48课时,各期各类培训班具体时间以报名时领取的课表为准。培训费用收取执行市物价局批准的标准,计:112元(含教材费、考务费)。


    
五、考核与课时认定:
    
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完培训后,经平时考查和考试合格者,方可登记本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48课时,不合格者不予登记专业课课时。每周一全天在市经委办公大楼201室办理专业课课时登记工作。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实施人才兴市战略的重要举措之一,是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手段,也是专业技术人员的义务。希望专业技术人员予以高度重视,积极参与。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应保障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权利,积极支持并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培训。

 

 

芜湖市经委
                                         
二○○六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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