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文件精神,2005年高级经济师、高级国际商务师、高级审计师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按原省经贸委、人事厅皖经贸人事[2001]419号文件规定执行,评审材料须于10月10日前报市职改部门。
高级国际商务师:评审条件按原省外贸厅、人事厅皖外经贸人字[2003]63号文件规定执行,评审材料须于10月10日前报市职改部门。
高级审计师:评审条件按省人事厅、审计厅皖人发[2003]13号文件规定执行,评审材料须于9月10日前报市职改部门。
市人事局
2005-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