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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EC建筑师项目简介
〖来源:安徽省建设厅 | 作者: | 时间:2005-9-20 17:37:25 | 浏览:  双击滚屏〗

  7、APEC建筑师项目工作经费

  中央理事会会议经费,由各经济体监督委员会按参会人员的数量交纳会议注册费,共同承担会议所需的费用。中央理事会秘书处的工作费用由各经济体的监督委员会共同承担。各经济体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费用由在本经济体内注册成为APEC建筑师交纳的会费承担。

  8、APEC建筑师的审批 各经济体的监督委员会负责于2005年9月19日前在该管辖区域内建立网站和数据库提供APEC建筑师注册的相关信息,负责本经济体的APEC建筑师的申请受理、标准评估以及注册登记工作。同时负责所需标准的持续和更新。中央理事会定期检查这些标准。

  各经济体内通过审核评定的申请人在进行了APEC建筑师注册登记后,经报中央理事会备案后即可获得由各监督委员会代表中央理事会颁发的统一的APEC建筑师身份证及相关证书。

  APEC建筑师的注册号包含本经济体的两位缩写字母以及五位数字,如中国的APEC建筑师注册号码为:CNXXXXX 

  9、网站与使用的语言

  APEC建筑师项目使用的标准语言为英语,各经济体的网站也可使用母语,但提交给中央理事会的文件和网上公布的相关信息需用英语。网站包含如下四项内容:

  (1)、对APEC建筑师项目框架工作的简单描述;

  (2)、本经济体内APEC建筑师名单;

  (3)、有关APEC建筑师的注册登记信息以及下载资料;

  (4)、本经济体对来自其他经济体的APEC建筑师注册认证要求的说明。

  二、我国开展APEC建筑师项目的实施方案

  10、我国加入APEC建筑师组织的意义

  我国政府推行改革开放的政策,相继加入世贸组织和亚太经合组织,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对促进国家经济发展、确立国家的国际地位都显现出积极的作用。APEC建筑师项目也得到亚太地区许多国家和地区的关注,在国际上有一定的影响,从2000年以来,相继有14个经济体参加了该项目的工作,目前有12个经济体加入了该项目组织。我国参加APEC建筑师项目,对于利用国际建筑师管理组织加强对进入我国市场的外国建筑设计人员的管理、引介并推动我国建筑设计人员对外输出、为国内建筑设计市场管理提供国际化技术资格平台,都有积极的作用。

  11、我国APEC建筑师项目组织机构

  (1)、APEC建筑师项目中国监督委员会

  该委员会由政府、注册机构、学会和设计单位的代表组成,全面负责国内APEC建筑师项目工作,并代表中国APEC建筑师管理机构与中央理事会保持联系。经建设部批准我国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监督委员会主任:

    王素卿 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 司长 

        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 主任

  监督委员会副主任:

    李先逵 建设部外事司 司长

    张其光 建设部人事教育司 副司长

    王早生 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 副司长

    赵春山 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副主任

    周 畅 中国建筑学会 秘书长,注册建筑师

  监督委员会委员:

    修 璐 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副主任 

    万 斌 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国际联络处处长 

    王立秋 建设部人事教育司 处长 

    王秀娟 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 副处长 

    崔 恺 中国建筑学会 副理事长,注册建筑师

    庄惟敏 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院长,注册建筑师

  监督委员会秘书:

    蔡 晨 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国际联络处 

  中央理事会中国代表名单:

    王早生 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 副司长 

    修 璐 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副主任 

    崔 恺 中国建筑学会 副理事长,注册建筑师 

  (2)、秘书处

  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与中国建筑学会联合组建APEC建筑师项目中国监督委员会秘书处,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日常工作。

  秘书处主要负责人:

    秘书长 修 璐 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副主任

    副秘书长 张百平 中国建筑学会国际部主任 

  12、我国建筑师如何申请成为APEC建筑师

  (1)申报与审批程序:

  条件:凡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注册满7年,目前正在注册的人员都可以自愿申请为APEC建筑师。

  申报资料:(1)填写APEC建筑师申请表;(2)注册证书复印件;(3)提交注册期间使用其执业印章完成的主要工程项目表(单位盖章)。

  申报程序:申请表由建设部、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和建筑学会网站下载,填好后由地方建筑学会汇总报中国监督委员会秘书处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人员由监督委员会批准为APEC建筑师,并报中央理事会备案。

  (2)申请时间与联系办法:

  APEC建筑师采用随时申报分批审批的原则,自2005年9月10日起中国监督委员会开始受理申请。申请人需用中、英文字填写表格。

  (3)秘书处联系办法:

  联系人:中国监督委员会秘书处资格审查部 蔡晨

  通讯地址:北京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2层 100037 

  电话:(010)68313351

  13、申请成为APEC建筑师分会会员

  经中国监督委员会批准的APEC建筑师个人相关信息登录在本经济体APEC建筑师登记簿上,取得由中央理事会颁发的APEC建筑师证书和身份证,名册登录在本经济体和中央理事会的网站上。自愿加入中国建筑学会APEC建筑师分会,实行会员自律管理。会员申请表由建筑学会网站下载,由地方建筑学会汇总报中国监督委员会秘书处综合管理部。

  通信地址: 北京市三里河路九号 100835

  电话:(010)88082234

                                                       APEC建筑师项目中国监督委员会 
                                                               二OO五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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