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初审结果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被公示人员有异议的,可在本公示发布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其单位所属的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省属企业提出,并由上述部门在公示结束后2日内整理汇总报省建设厅建管处,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于联系。
联系电话:省建设厅 0551-2871500 王晓魁
省人事厅 0551-2602413 吴 伟
安徽省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二○○五年六月十三日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初审结果(芜湖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