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市档联发[2004]8号
各县、区档案局、人事局,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大桥经济园管委会办公室,市直及驻芜各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开展2004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办发[2004]55号)及省档案局、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皖档联发[2002]6号)精神,现就我市2004年度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2004年度全省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按省档案局、省人事厅皖联发[2002]6号《关于印发〈安徽省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和省人事厅皖人发[2003]47号《关于200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执行。
(一)基本条件:
1、参加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履行岗位职责,恪守职业道德。
(2)按有关规定,参加档案专业继续教育培训,取得相应的继续教育证书。
2、大学专科及中专毕业的人员,需参加档案管理员资格考核。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在毕业后从事档案工作满1年。
3、参加档案助理馆员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1年;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2年,或大专毕业担任管理员职务满1年;
(3)中专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4年,或中专毕业担任管理员职务满3年。
4、参加档案馆员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博士学位;
(2)取得硕士学位,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2年;
(4)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4年,或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馆员满3年;
(5)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6年,或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助理馆员满4年;
(6)中专毕业后,从事档案或相近专业工作满15年,且担任助理馆员满4年;
(7)原已评聘非档案系列中级专业职务,现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1年且业务考核合格者;
(8)原已评聘非档案系列助理级专业职务任职满4年,且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1年,业务考核合格者,在报考档案馆员资格时,应具有大专学历;中专毕业,除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外,还须从事专业工作满15年,方可报考。
(二)关于学历问题的处理意见;
对先取得专业技术职务,后取得规定学历(均指所学专业与申报任职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技术人员,须从取得规定学历之日起,任满一个原岗基本任职年限后方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如所学专业与申报任职专业不同或不相近,须通过接受继续教育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教育证明后方可申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年度或任期考核不合格者;
(2)因涉嫌经济或其他问题,正在立案审查,尚未结案者。
二、2004年度全省档案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程资格评审工作的具体安排请登入安徽省档案局网站或芜湖市档案局网站见皖档发[2004]17号《关于开展2004年度全省档案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三、考试级别、科目及时间2004年度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中级、初级两个级别。其中初级又分为档案管理员和助理馆员。考试科目为“基础理论知识”和“档案工作实务”。参考用书为:《档案学概述》(主编:丁永奎,档案出版社出版)、《安徽省档案专业岗位培训教程》(安徽省档案局编,黄山书社出版)。
全省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为非滚动考试管理模式,即报考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必须同时通过两个科目的考试。具体考试时间:2004年12月25日上午9:00----11:30考《基础理论知识》(中、初级)、下午2:00---4:30考《档案工作实务》(中、初级)。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2004年度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间:2004年10月13日----20日。
报名地点:市档案局法宣科报名时,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书、安徽省档案工作资格证书、档案专业继续教育证书原件(验证后退回)和复印件(上报)及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并填写“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
五、考前培训本次考试培训按照考培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全市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培训工作由市档案局组织实施。培训时间为2004年11月8日----12月3日。
二○○四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