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开发区综合局,有关高等院校,驻芜各有关单位:
根据《芜湖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规定和《芜湖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具体要求,2004年芜湖市科学技术奖开始推荐申报。现将推荐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在本市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所取得的应用研究成果(成果须在本市内转化);在技术合作中对芜湖科技事业作出重大贡献的市外、省外及境外个人或组织;在科技成果转化及高新技术产业化中,为本市创造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在应用研究方面取得系列或重大发现的人员,具备《芜湖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所规定条件的,均可推荐申报请奖。
二、推荐要求
1、择优推荐。本年度采取择优方式推荐项目。各推荐部门要按照推荐范围和项目要求的条件,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2、成果登记。推荐申报请奖的项目必须是2002年至2004年期间通过鉴定(评审、审定、认定)并办理市级成果登记,杰出科技贡献奖、技术合作类奖项目除外。
3、项目应用期限。成果应在实践中稳定应用一年以上,证明其成熟并产生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技术合作类,其合作关系的建立应在三年以上,并取得实质性合作效果。
4、不得申报的项目。国家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必须具备而没有取得相关文件的项目;已获得国家级、省级科技奖的项目;存在技术实质性争议或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排序的非实质性争议尚无处理结果的项目;应用期不满一年的项目。
5、申报材料要求。市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使用统一印制的《芜湖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并按填表说明要求认真填写,打印装订,一式三份,其中包括一套原件(推荐书、鉴定证书、查新报告、应用单位证明)。推荐申报材料请各单位自留底稿。
(1)科技进步奖
主件:《芜湖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
附件:①鉴定证书或其他形式评价证明;
②技术研究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
③应用单位证明;
④其他必须相关证明;
⑤查新报告及附件材料。
(2)杰出科技贡献奖及技术合作类奖
主件:《芜湖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
附件:①杰出贡献的主要材料及其证明;
②技术合作的主要内容,合作效果的证明及合作协议。
6、市杰出科技贡献奖候选人推荐需符合以下第(1)或第(2)、(3)两条
(1)候选人在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成果,引起学科或者相关学科领域的突破性发展,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对推动芜湖市科学技术进步和社会发展做出特别重大的贡献。
(2)候选人在科学技术活动中,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取得系列或者特别重大技术发明,并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产业化,引起该领域技术的跨跃式发展,促进了产业结构的变革,创造了巨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根据申报人所完成的系列科技成果进行综合评定,凡在申报前最近三个年度内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①综合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内上缴税额达200万元以上;②综合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并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内上缴税额达250万元以上。
三、申报程序
申报市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原则上由项目完成单位(或项目完成人)按行政隶属关系向有关推荐部门申报;行政隶属关系不明确的,向所在县、区科技行政部门申报;驻芜单位可直接向市科技局推荐申报;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由第一完成单位组织联合申报(联合申报单位都需加盖公章)。各推荐部门对申报请奖项目进行认真初审,并按择优推荐的原则向市科技局推荐。
四、申报时间
市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项目的截止时间是2004年9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请各推荐部门和申报单位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确保推荐申报项目的质量。本通知同时在芜湖市科技信息网发布。《芜湖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请从芜湖市科技信息网下载或到市科技局科技管理科领取。
联系人:谌丹丹 电话:3830693
芜湖市科技信息网网址:www.whst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