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水利厅皖水人函[2004]774号文件,2004年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开始,其评审条件按省水利厅皖水人[2002]418号文件规定执行。
我市符合评审条件者,须于10月15日之前将相关评审材料报送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2004-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