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专家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疗养的通知
芜人[2003]17号
市各有关单位、市辖三县四区人事局:
为进一步做好知识分子工作,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关心和爱护,今年将组织专家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外出疗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疗养对象:历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突出贡献专家、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及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疗养地点:西安或海南
疗养时间:八月上旬
疗养经费:每人2300元(含住宿、车船等费用),由疗养人员所在单位支付。
请各单位积极配合,认真落实并做好这项工作。疗养人员推荐名单请于7月25日前报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并同时交近期正面一寸彩照2张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疗养人员推荐表
二00三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