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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专家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疗养的通知
〖来源:市人事局 | 作者: | 时间:2003-7-9 | 浏览:  双击滚屏〗

关于组织专家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疗养的通知

芜人[2003]17

市各有关单位、市辖三县四区人事局:

为进一步做好知识分子工作,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关心和爱护,今年将组织专家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外出疗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疗养对象:历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突出贡献专家、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及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疗养地点:西安或海南

疗养时间:八月上旬

疗养经费:每人2300元(含住宿、车船等费用),由疗养人员所在单位支付。

请各单位积极配合,认真落实并做好这项工作。疗养人员推荐名单请于7月25日前报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并同时交近期正面一寸彩照2张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疗养人员推荐表

00三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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