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市建〔2003〕307号
市房管局、规划局,各县(区)建委,委属各单位,各建安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全市有关企事业单位,建设系统各协会、学会: 根据市建委、市人事局《关于开展全市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芜市建〔2003〕119号),为使我市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紧跟建设事业的发展形势,提高建设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落实继续教育工作,现决定举办2003年我市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培训班。具体事项如下: 1、培训对象:全市建设行业工程类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有职称的)和中专以上文凭暂无职称人员。 2、培训内容:建设行业继续教育必修课,即《城市规划法》、《建筑法》、《安全生产法》。 3、培训时间:十月十四日开始,分期进行,每期48学时,各单位可根据工作分期安排。 4、报名时间地点:十月八日至十月十二日到市建设教育协会报名(黄山路101号,市城建档案馆院内小二楼上,联系电话:3820173)。 5、报名手续:有《继续教育证书》的携带证书报名,无《继续教育证书》的带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1张。 6、收费标准:每人160元(含培训费、教材费、考试费、办证费)。 7、学习要求:培训人员必须按时报到,严格遵守出勤制度和听课纪律,按时完成作业,独立完成考试,否则视情况扣除学时。 本次培训班是我市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首次专业课学习,学习结束经考试合格后给予登记签证作为2003年继续教育学时。今后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具体要求,按芜湖市建委、人事局、芜市建2003[119]号关于开展全市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执行,望各单位安排好工作,确保有关人员的学习。 今后建委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事宜,将通过网站发送,网址:芜湖建设信息网(www.whjs.com) 特此通知。
二○○三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