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建委、行业局,省直有关单位,厅直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省建设厅、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制度实
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02]174号)精神,使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享有接受继续教育的机会,确保
今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厅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办公室决定,对今年尚未参加继续教育的全省建
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增办一期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对象
全省2003年准备晋升建设工程专业高级职称和省直、厅直单位准备晋升建设工程专业中级职称的且
尚未参加今年我厅职改办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学习时间
9月21日--27日,9月21日报到,22日开学。
三、学习内容
建筑节能与生态建筑、建筑技术经济、建设行业法律法规、工程项目管理、人居环境、城市规划等
。
四、培训地点
外经大厦(合肥市东流路28号),火车站乘11路车,汽车站转乘116、14、16、152路车抵达。
五、学习费用
培训费300元/人(含资料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食宿费150元/人.天。
六、学习方式和发证
学习主要采取专家讲授的方式,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颁发省人事厅印制的《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证书》,并经我厅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办公室验印。
七、报名方式
请各市建委、有关行业主管局、省直单位和厅直各单位主管人事职称工作的部门负责通知到本地本
系统有关单位或个人,做好组织报名工作,务必于9月15日前将报名人数报省建设厅人事处。应学人员21
日下午直接到培训地点报到。
八、其它
学员入学时,须备一张2寸免冠近照。
联系人:陈扬年
联系电话:(0551)2871269 2629903
传 真:(0551)2657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