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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劳务市场管理走上规范新开工工程执行劳务分包制度
〖来源:市建设信息中心 | 作者:钟诚 | 时间:2008-7-6 1:32:03 | 浏览: 双击滚屏〗
从7月份开始,我市所有施工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必须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劳务企业进行劳务分包。禁止将劳务工程分包给“包工头”,否则将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这表明我市建筑业劳务市场管理正日趋规范。
以前在建筑工地上,农民工往往跟在“包工头”后面打工,不仅不签正式的劳动合同,工资等基本权益也得不到保障,7月份开始新开工工程必须执行劳务分包制度。劳务分包制度的实施,不仅使农民工受益,建筑业市场也更趋规范。我市现有劳务企业53家,为了加强对建筑劳务市场的管理,避免合同纠纷,凡在我市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实行劳务分包的,必须统一使用由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颁布的《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外市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必须先在我市建管处办理备案登记手续,才能按资质范围在我市承接建筑劳务分包业务。
为了保护农民工利益,劳务企业与农民工签定的合同,必须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时间、劳动报酬、劳动条件和保护等,严禁将工资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同时,劳务企业必须在农民工进场三天内,向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提供农民工人员花名册和相应的用工合同,留施工现场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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