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月14日无锡市发生人货升降机吊笼坠落造成11人死亡的重大事故,为我市建筑工地起重设备的安全生产敲响了警钟。市建委黄锦超主任于11月12日在全市建设行业安全生产会议上就深入分析了我市建筑起重设备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并要求加大监管力度。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预防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生产,市建管处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第35条有关规定和市建委《关于开展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排查建档及安全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芜市建【2007】150号)要求,决定对市区建筑工地自2008年1月1日起(其中人货施工升降机于2007年11月30日前)全面实施建筑起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未经登记的起重机械设备不得使用,同时加大监管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严肃查处。
图为:市建委建管处工作人员对建筑工地起重机械设备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