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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委部署建设系统违法建设查处工作
〖来源:市建设信息中心 | 作者:钟诚 | 时间:2007-9-7 8:40:31 | 浏览:  双击滚屏〗

  根据市委、市政府“大拆违”工作的统一安排,市建委迅速组织、认真部署,及时成立市建委系统查处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芜湖市建委查处违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对各单位的拆违工作进行全面布置。
  按照《方案》要求,市建委将分宣传动员、摸底自查、拆除整改三个阶段,对6种类型违法建筑进行重点拆除:1、占压地下管线,影响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等公用设施安全的,挤压消防通道,水系水域等,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2、侵占公共道路、广场和绿地的违法建筑;3、位于城市主次干道、居民集中居住区出入口道路两侧的违法建筑,以及未经批准或超过审批规定期限的各类临时建筑;4、在已出让的城市建设用地、重点工程及各类待开发地块范围的违法建筑;5、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的违法建筑;6、其他严重影响居民生活及严重影响城市景观的违法建筑。
  9月6日市建委党委书记、主任黄锦超在全系统查处违法建设动员会上强调:大拆违工作是项难事,工作阻力很大,各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拆违工作。首先要“统一思想、做好宣传”, 迅速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做到人人参与、家喻户晓,共同努力在系统内部形成一种良好的舆论氛围;其次要“抓住重点、切实推进”,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进行统计、分析,抓住建委系统的工作重点和难点,尽快组织拆违行动,在建设行业掀起违法建设的自拆高潮;第三“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各级领导要切实负起拆违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清形势,树立正确的大局观、服务观和纪律观,令行禁止、秉公办事,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不折不扣的完成全市建设行业的拆违工作。

图为:市建委党委书记、主任黄锦超部署全系统违法建设查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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