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建设厅关于《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查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增强我市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意识,确保全市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夏季生产的安全。经市建委研究决定,7月1日——8月20日,将对全市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质量进行巡查和抽查。
据了解,2007年度全市工程质量大检查活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为自查阶段,要求各建设(开发)、施工、监理单位按照要求组织自查,于7月1日前将自查情况汇总表填好后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第二阶段为检查实施阶段,7月1日——8月15日由市、县工程质量检查组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查;第三阶段为检查汇总阶段,市建委于8月20日前将检查结果上报省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