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鸠兹广场、中山路步行街、镜湖的管理,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购物、休闲、娱乐的环境。近期,我市广场景区管理办公室和镜湖公园行政管理执法部门将对影响环境的行为进行整治,对情节严重的将予以处罚。
去年年底竣工的景观补水工程给我市市中心镜湖提供了充足的水源,且水质在不同程度上得到了提高,使镜湖的水清澈起来,并在湖中放养了鱼类等生物。可是在环境渐好的同时,却仍然有单位和个人往镜湖内排泄、倾倒废水、污水、垃圾、粪便等,还在镜湖内洗拖把等物品,向湖内扔弃废杂物。更有严重的,还存在偷盗和损坏各类绿化、灯具等功用设施现象和在湖内偷钓鱼类、捕捞养殖物的行为,使镜湖水体及周边环境受到了严重的影响。此外,乱披乱挂、随地吐痰、乱扔烟头、果皮等“四乱”现象等诸多不文明行为也有一定的滋生,对景区内的环境都存在一定的影响。
对于此类影响镜湖水体及环境的不文明行为,广场景区管理办公室和镜湖公园行政管理执法部门将根据相关条款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