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省政府法制办、省建设厅在芜联合召开《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省建设厅副厅长李建、省法制办副主任李星、省质监总站站长汪黎明,芜湖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安宁、芜湖市建委副主任濮亚锋,以及芜湖市市发改委、交通局、水务局、监察局,芜湖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芜湖、繁昌、南陵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我市部分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代表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由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李星主持,汪黎明总站长在会上介绍说,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加强我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省总站根据建设厅的工作部署,组织有关专家,起草了《办法》。与会代表踊跃发言,就《办法》的适用范围、对各方主体质量责任的约定以及罚则等具体内容和《办法》的可操作性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并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意见和修改建议。
李建副厅长在座谈会上指出,此次对《办法》草案的交流、讨论,是为了更广泛的听取各方意见,是为了更好规范我省建设市场,明确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及其职责,大家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学习和领会有关文件精神。各部门若对(草案)还有争议的地方可以通过书面的形式向市建委或市法制办反应。我们将认真考虑此次调研收集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办法》草案,争取《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早日颁布实施。

图为:副厅长李建做重要指示

图为:市建委副主任濮亚锋就《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草案)提出修改意见

图为:市质监站站长李国方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