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3日和7月15日,我市升汇纺织工业园厂房工地和安师大新校区实验楼工地,分别发生一起建筑安全生产事故,共造成一死一伤并导致在建建筑物部分受损的严重后果。两起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有关建设责任主体未按照规定立即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擅自处理事故现场,严重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定,性质十分恶劣。市建委已责令上述两工地全面停工,接受调查处理,并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从重处罚。


为让广大施工企业吸取血的教训,市建委再次敲响安全生产的警钟,并于7月21日专题召开全市建筑业安全生产会议,一是对“7.3”和“7.15”两起建筑安全生产事故进行通报。二是对即将开展的全市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全市工程质量大检查工作进行布置,决定从7月上旬起,对我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不合格及发生伤亡事故的施工现场实行“黄牌”警示制度,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于年度内被两次出示“黄牌”且整改不力的施工、监理单位,将依法给予限期停接工程、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处罚,事故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对其安全生产进行重新评估,在参与招投标时,有过不良记录的企业将受到影响;对于屡次整改不力、复查不通过的外地企业,市建委将直接“红牌”罚下,清理出我市建筑市场。三是所有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均与市建委签定了《芜湖市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书》。


市建委主任黄锦超强调:安全与质量是建筑业赖以生存的生命线,是建筑业永恒的两大主题。他要求全市在建工程五方责任主体和广大建筑从业人员吸取事故教训,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把安全生产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抓实抓细:一、要提高认识,从严肃法制、现阶段面临的任务、目前安全生产形势三个角度,充分认识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二、要明确重点,强化落实,重点排除施工现场塔吊、脚手架、模板工程、临时用电、三保四扣、文明施工、安全管理等七个方面的安全隐患;三、要严格奖惩,加强督查,净化我市建筑市场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