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2006年度全市(含三县)建设工程质量大检查正式拉开帷幕。市建委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主任黄锦超为组长的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工程质量检查工作。一年一度的全市工程质量大检查不仅是对一市三县建设工程实体的一次大检查,而且是对工程建设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一次全面检查。
根据去年大检查的结果分析,我市工程质量总体水平保持稳定,但在企业质量安全体系、施工人员技术力量和质量意识、施工现场管理、新规范贯彻实施等方面仍然存在不足。为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彻底杜绝“豆腐渣”工程,2006年工程质量大检查在检查重点上体现出了新意,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1、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2、室内环境各项检测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3、企业对各种施工工艺标准的执行情况;4、建筑节能强制性技术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在检查方式上,本次检查对于竣工工程将采取察看工程现场、听取用户意见、查阅回访保修资料等方法;对于在建工程,检查将采取巡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随机检查工程在施部位和已完结构层工程质量,并辅以必要的仪器进行随机检测。7月20日前为自查阶段,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按照要求组织自查,并于7月30日前将自查情况汇总表填好后报市质监站;7月21日—8月25日为检查实施阶段,由市、县工程质量检查组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查;8月25日—31日为检查汇总阶段,并将检查结果于8月31日前上报省建设厅。